各系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下达的预算和名额指标,学院现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的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五年制本科生以及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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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名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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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共7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共28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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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 |
预报1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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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 |
预报1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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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系 |
预报1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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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艺术设计系 |
预报1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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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系 |
预报1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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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管理系 |
预报1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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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
预报1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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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系 |
预报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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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 |
预报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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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研部 |
预报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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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预报10) |
预报283人 |
说明:国家奖学全院预报名额为10人,每系1人,从中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7 人。落选的3人将直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不占各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三、评审依据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按照《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分别按照《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二)各系根据学院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初评公示,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公示后,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经批准后按名单发放相应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特别说明
1. 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一学期)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班级前10%,且自入学以来无挂科;
2. 五级制打分成绩“良”及以上者;两级制打分成绩“合格”者有资格申请。
四、上报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材料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说明:
(1)纸质版一式三份,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填写,其他各项由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填写,除签名处手签以外,其他内容全部正反页机打(日期依次为9月22日,9月24日,9月28日,10月12日);
(2)表格中“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三栏的填写内容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格式规范,并且应按照字数要求填写;
(3)“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一栏请填写学院及以上荣誉(不包括各系、学院部门的荣誉)。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颁奖单位是国家教育部,院级荣誉的颁奖单位是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颁奖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其他奖项按照实际颁奖单位填写;
(4)“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需要画对勾,统一使用符号“√”。
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学生本人入学以来各科学习成绩单;
4.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事迹材料简要介绍(A4打印,500字以内);
5.学生本人提供个人所获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证明(无需其他说明可不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班级、系签署意见);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学院签署意见);
3.《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学生本人提供个人所获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证明(无需其他说明可不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全部由所在系填写,统一加盖所在部门行政公章,以纸质、电子版(用Excel格式)两种形式同时报送。
(二)所需表格(电子版、纸质)从学生工作QQ群中自行下载。
(三)报送时间
1.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5日。各系将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签署意见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召开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材料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后,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