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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院团字[2016] 6 号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4/2 18:58:1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团字文件

关于印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修订)》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校区团委:

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此通知

 

 

                共青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

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各级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做好优秀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是体现党组织体现,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的战略需要,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代代相传,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推荐制度,形成完整、科学的推荐程序,学院团委依据《党章》、《团章》的相关规定和包院党字【2013】29号《中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推优工作的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在学校团的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一定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地抓实抓好,并以此来带动团的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 “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出发,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推优”工作的重点是青年大学生中的优秀团员和教职工中的团员骨干。对优秀的团学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推优”力度。

第五条 “推优”工作一般每学年进行两次,每学期一次,春季学期在5月上旬完成,秋季学期在11月上旬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另行确定。

第二章 推荐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 凡年龄在1828周岁,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

团员,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列为推荐对象: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

2.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积极参加党校培训班、团校培训班和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的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4.青年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学习习惯;青年教职工在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青年学生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无作弊和不及格现象。至少获得一次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七条  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

定。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第八条 团支部对推荐对象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本支部范围内公布,广泛征求本支部团员青年对推荐对象的意见及建议。

第九条 团支部委员会综合公开征求的意见,经严格考察审核并征求党支部意见后,正式确定推荐名单,签署团支部意见,报系团总支,由团总支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院团委审批。

第十条 青年教职工团员由教工团总支进行考核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后,签署教工团总支意见,上报学院团委审批。

第十一条 学院团委首先对教工团总支和各系团总支上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召开团委扩大会议讨论,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团委对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对于推荐名单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团委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定,向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并组织填写《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第四章 对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十三条 各级团组织要配合党组织,继续加强对推荐对象

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实践中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帮助他们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十四条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已被推荐团员认真学习党

的基本知识、理论,帮助他们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引导他们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第五章 “推优”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杜绝拉关系、送人情、个人说了算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六条 各级团组织对“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应予撤销,并对相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

 

入团地点

 

入党申请书提交时间

 

入党申请书提交地点

 

    

 

家庭地址

 

 

 

 

 

 

 

 

 

 

 

 

 

 

 

         

             日在                        团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团员总数     人,到会团员      人,同意推荐         同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       人,反对团员      人,弃权团员       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是否同意)           推荐。

 

团支书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