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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学生入学须知

2018/10/23 19:26:22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学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凭《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于9月1、2日到校报到(学院假期公寓维修,请不要提前报到),携带身份证并首先到招生就业处进行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二、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2周报到。否则按不报到取消入学资格。(0472-3320109)

三、党、团关系的接转

1、党员携带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须经当地的地(市)级的组织部门转换,党员关系要介绍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组织部,报到后由学院集中转接。

2、团员携带团员档案或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关系介绍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四、户口迁移证按下列要求办理(0472-3320116)

1、考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迁住地址: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五、档案关系的转接

1、区外学生按当地招生部门的档案转接办法处理。

2、内蒙古地区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读中学或当地招办领取本人中学档案。档案必须密封,拆封无效。

         3、报道后将档案转交班主任。

六、入学体检

1、新生入学一月内必须完成体检,合格后取得学籍,需本人1寸免冠红底照片八张。

2、体检日期为新生军训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校医院,综合评估后转入学生档案。

七、包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缴费

1、包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100元/年,国家补助280元/年。

2、报到交学费时,代收包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办理助学贷款或缓交学费学生,应主动到财务处缴纳学生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