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包院团字〔2016〕6号)文件要求,经过各系、校区团总支严格考核,现决定将拟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12 名同志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7天,2018年10月24日—10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团委办公室戴晓磊老师反映,公示电话:0472-3320053。
417231: 刘佳琦、祁 乐
417431: 康志丽、秦灵芝、解敬禹
417531: 陈春柳、赵丽娜、张彩霞、张 琦
417731: 郑丽娜、姜凤玲
416431: 卢 琼
共青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