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27届“青春之星——包职院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校区团委,学生会:
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举办第27届“青春之星——包职院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大赛宗旨
“青春之星——包职院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以学院建校60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通过比赛引导大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更好地贯彻落实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大赛主题
歌颂经典 筑梦包职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院学生会
四、承办单位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院艺术团
五、参赛对象
全体2016级学生
六、大赛进程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阶段:2016年10月
初赛由各系负责组织进行,并按指定名额推荐参加学院复赛。
2.复赛阶段:2016年11月上旬
复赛呼得木林校区选出8名选手进入决赛,建华路校区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2016年11月下旬
七、大赛要求
1.比赛作品形式不限,通俗、美声、民族等唱法均可;演唱形式也可是独唱、二重唱、组合等;原则上乐队不参加比赛。
2.参赛曲目要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学生特色。
3.提倡弘扬兵工文化类歌曲、抗战歌曲、民族歌曲、英文歌曲;鼓励为选手伴舞;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演唱原创歌曲,有优秀的原创作品,可酌情加分。
4.请各系、校区于11月4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学院第27届校园歌手大赛的参赛资料上报到两校区各承办系,曲目上报后,不允许随意更换。
5.复赛上交资料内容:
(1)复赛报名表
(2)复赛报名汇总表
(3)选手参赛歌曲伴奏
格式:均统一为mp3格式存入领队U盘
伴奏命名形式:曲目序号、系名、选手姓名、曲目名称
6.复赛、决赛歌曲不允许重复,否则将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7.决赛上交资料内容:
(1)PPT一张:
内容包括:曲目名称、选手姓名、系别
(2)选手参赛歌曲伴奏
格式:均统一为mp3格式存入领队U盘
伴奏命名形式:曲目序号、系名、选手姓名、曲目名称
(3)所有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交到院学生会。
八、奖项设置
好声音金奖1名
好声音银奖2名
好声音铜奖3名
好声音优秀奖4名
获得好声音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选手授予“包职院十佳好声音”荣誉称号。
附件1:第27届“青春之星——包职院好声音”
校园歌手大赛复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2: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第27届“青春之星——包职院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复赛报名表。
附件3:第27届“青春之星——包职院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复赛报名汇总表
共青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院学生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