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警目的
在学生个人和班集体出现心理障碍与行为困扰之前进行心理援助,避免悲剧的发生,提高学校学生的整体心里健康水平。
二、预警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大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3.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预警途径:全面渗透,多渠道全方位推进
1.专门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可以指导学生减轻内心矛盾和冲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把握自己并有效地适应各种环境,能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开发身心潜能。面向广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咨询和诊疗。尽可能消除咨询者的顾虑,使更多的学生能过敞开心扉,接受教育,避免在不同的受教育者之间人为的制造界限,影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效果。
2.新生在入校后必须统一参加学校心理咨询室组织的心理测试,填写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表,给每一位参加心理测试的大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并根据指标统计得分,划分为心理疾病、有待观察、心理健康三种类型。做到发展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注重维护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并做到对学生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特别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时间发生。在测试中一旦发现有心理疾病的学生,有咨询室的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的心理诊疗、辅导或转介治疗,有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学生需要各系配合,并及时与该系党总支书记联系并协调处理。
3.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不断丰富心理健康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让学生了解心理发展规律,掌握心理调节方法,增强自我教育的能力。并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有助于提高课堂教育质量。不定期聘请校内外心理专家进行讲座,由心理专家现场指导。确保学生受到较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
4.各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一般为班委中的成员担任)、每周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建立从学生骨干、班主任到院系、部门、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地直接以电话形式上报。心理咨询室开设热线电话(3102880),提供紧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