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投入到学院各项建设中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团组织自身建设、思想道德教育、“四进四信”活动、共青团新媒体工作体系构建、学生专业技能品牌打造、青年志愿者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推动了共青团工作的创新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学院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推广典型,进一步激励我院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建设和谐校园而努力,学院团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范围、时间及奖项设置
第二条 评选对象为所有参加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团支部和团员。
第三条 评选时间为上年5月至次年4月
第四条 奖项设置分为:
(一)个人奖项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总支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4.优秀社团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在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结果为优秀。
2.学习刻苦努力,学年内无补考现象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全班前40%。
3.能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各项决议,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能带头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能积级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5.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的团员无资格参加评选。
6.全年无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在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结果为优秀。
2.学习刻苦努力,学年内无补考现象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全班前40%。
3.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性高。
4.具备团干部的基本素质,现任团干部且任期满1年(大一新生班团干部任期为入学之日起至评选时间),且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活动中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的团干部无资格参加评选。
6.全年无违纪现象。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有会员证,有活动记录。
2.长期参与志愿活动,无私奉献,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个人。全年至少参加5次青年志愿者活动。
3.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4.个人模范带头参加团内各项工作,升旗仪式、政治理论学习等无无故缺席情况。
5.全年无违纪现象。
第六条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建设,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工作。
2.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四进四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走”等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认真落实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团的工作,升旗、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组织有力,按时完成常项工作,报送总结、信息等材料及时、质量高。
4.积极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组建本系学生专业类社团,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科技竞赛,学生参与率高,效果好,成绩突出。
5.“1+100”团干部联系青年制度、驻校蹲班工作落实良好,按时上报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智慧团建平台录入完整,数据内容按要求录入团员、团干部详细个人信息,无遗漏情况。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感,团支部年度考核成绩在全系前1/3。
2.能经常研究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认真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和社会适应能力。
3.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形式多样,效果显著,出勤率高。
4.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学生积极性高,效果显著。
5.主动帮助后进青年,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团员违纪、补考等现象少。
6.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效果好,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条件
1.主题团日活动在全院范围具有鲜明的示范性和代表性。
2.主题突出,具有思想教育意义,辐射面和影响面广。
3.活动内容立足团支部实际,有利于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体现团员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
4.活动参与性高,团支部成员参与率达95%以上。
5.活动形式丰富,设计独特,创新性强,特点突出。
6.活动实效性强,能解决具体实际问题,效果好。
(四)“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1.机构健全,有章程,工作有计划,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和开展活动。
2.积极开展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校园秩序管理,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会员人数不少于20人,每学期活动不少于10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组织严密,质量较高,反映较好。
3.模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社团及社团成员均无违纪行为。
4.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体现所在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积极参加学院社团文化艺术节。
第四章 评选方法
第七条 “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社团”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1000字申报材料(包括工作总结、照片等材料)。
第八条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比要在个人思想、学习、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团支部大会,根据具体条件由支部成员提名讨论,民主评议选举,并附班主任意见,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300-500字申报材料。
第九条 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各团总支初评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团委审批。
第十条 团委审核后将确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印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评选要求
第十一条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允许参评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其中一项。
第十二条 评优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认真执行评选条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认真总结经验,使评优收到良好的效果。各团总支在评比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比质量。
第十三条 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可参评学院活力团支部。
第十四条 出现主要事迹抄袭、签名处非本人签名等情况,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进行补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