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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院团字〔2016〕41号

2016/12/13 19:03:3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团字文件

关于印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社团联合会章程》的通知

 

各系、校区: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共青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12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为“社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社联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集体与学院有关规定。

    第三条 社联以丰富与提升校园文化为主要方向,以服务社团、发展社团为理念,以“引导、监督、服务、管理”社团为主要任务,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动学生社团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条 社联基本职责:

    (一)对全院学生社团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学生社团开展注册、考核工作;

    (三)帮助、支持、引导学生社团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四)负责对会员单位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评价,做好评奖评优工作,将有关结果报学院团委批准、备案、公示;

    (五)负责承办学院相关校园文化活动;

    (六)完善自身组织建设,增强服务社团能力与水平;

    (七)完成学院党委和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工作守则:

    (一)社联成员及会员单位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恪于职守;

    (二)社联学生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三)社联学生干部任职期间不得有考试不及格科目,有考试科目不合格者将被停职一学期。

第二章 会员单位

    第六条 凡经学院正式批准注册,并承认《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学生社团,经申请均可成为社联会员单位。

    第七条 会员单位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社联的工作有监督、建议与检举的权利;

    (三)参加社联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享受社联提供的有益于社团健康发展的各项支持的权利;

    (五)在本章程规定范围内,自主开展社团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单位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遵守国家、集体和学院相关规定;

    (二)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积极配合社联的监管工作;

    (三)积极配合社联开展社团管理工作,服从社联关于会员单位联合招新、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社团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中工作的统一安排;

    (四)维护社联以及会员单位的集体利益和集体荣誉;

(五)积极思考、努力创新,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有益个人身心,有益社团发展,有益校园文化的社团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社联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和网络信息部。

    第十条 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主持召开常项部例会及各社团会长例会;

    (二)确定社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阶段的中心工作;

    (三)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指导各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社联的“大管家”,是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人事管理、维持日常工作秩序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1.接待校内、校外访客;

2.负责社联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值班,办公室保洁等;

3.负责社联内部行政管理,包括档案管理、物资管理与后勤保障等;

    4.负责社联内部财务管理,包括经费收付、账目管理与财务监督等;

    5.负责社联内部人事管理,包括干事、部长日常考核,大型活动表现考核,人事档案的管理等;

    6.负责社联会员单位社团会长、副会长的的考核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社联及会员单位对外宣传,日常工作包括新闻编辑与美术设计等,同时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宣传技术及创意上的帮助。

    1.及时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按照学院团委以及社联的要求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2.围绕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3.负责宣传板、颜料等用品的保管和采购,并定期对宣传板进行维修。

    (三)外联部

外联部是社联的资金运转中心与校内外联络平台。

1.负责联络商家,为社联及社团活动提供物资支持;

    2.为会员单位提供外联工作方面的经验与帮助,定期举办相关培训;

    3.与其他高校社联联络交流,建立长期合作平台和交流渠道。

    (四)策划部

    1.对大型活动进行策划和整体布置;

    2.审核各社团的活动策划;

    3.根据主席的部署,撰写活动方案。

    (五)网络信息部

网络信息部主要是为社联和会员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主要负责管理社联微信公众平台和QQ群、社团宣传视频的拍摄与制作和网络维护等工作。

    1.负责社联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的运营和维护;

2.拍摄、制作社联各大活动宣传视频;

    3.负责社联、社团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

    4.定期面向各会员单位进行网络技术运用和视频制作培训。

第四章 社联干部竞聘机制

    第十二条 社联干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竞聘原则。

第十三条 社联干部任职条件

(一)要求拥护党的纲领,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鲜明的组织观念;

    (二)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带领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道德品质优良,能较好地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

(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责,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无违纪现象。

第十四条 在社联工作满半年的委员可竞聘部长、副部长;在社联工作满一年的副部长、部长可竞聘主席和副主席。竞聘程序为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经社联大会选举,最后报学院团委审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社联根据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