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包院团字〔2016〕6号)文件要求,经过各系、校区团总支严格考核,现决定将拟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李佩员等11名同学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7天,即2018年11月27日—12月0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团委办公室戴晓磊老师反映,公示电话:0472-3320053。
515652班:王志伟
516651班:杨泽霖
517651班:李佩员、金宝全
517531班:张雪婷、张 强
517631班:张李鲁蒙
517632班:丁利宏、徐碧君、聂 兵
517731班:武建华
共青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