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包院团字〔2016〕6号)文件要求,经过各系、校区团总支严格考核,现决定将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刘婷等8名同学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7天,即2018年12月21日—12月27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团委办公室戴晓磊老师反映,公示电话:0472-3320053。
917131班:刘 婷
917831班:郝 婷 樊伟伟 李媛 杜慧茹
917833班:闫莎莎
917832班:辛 娜 李雪娇
共青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