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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2013/6/12 10:28:0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政策法规


为了完善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考入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资助政策,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每年考入我院的一年级新生(不包括自费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二、领导机构和组织部门

我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办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由各系具体实施和管理。

三、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清学费,持有填写和审核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学院核查情况属实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办理:

(一)孤、残学生;

(二)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三)父母一方去世,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家庭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四、办理程序

(一) 新生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到学生所在系报到,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学生出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领取《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二) 在系老师的指导下,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三) 学生所在系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

(四)“绿色通道”办理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 审批通过后,学生凭《申请表》到学院相关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五、说明

(一) 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指定场所设有“绿色通道”办理处、各系接待处和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处,学生可在同一场所办理所有入学手续,其他时间报到的学生可分别到各系办公室进行办理。

(二) 学生办理“绿色通道”缓交学费时分三种情况对待:对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只允许缓交学费(不包括住宿费、被品费、书费等其他费用)的一半以下;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可以缓交全部学费;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经主管学生资助工作院领导审批同意,可以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三) 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后,自己妥善保存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全体学生开始正常学习后,根据学生本人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院将进行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六、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

___________系_______班

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市   B.农村(含县镇)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联系电话

 

学生联系电话

 

其他

孤残

□是 □否

单亲

□是 □否

烈士子女

□是 □否

曾获资助

□是 □否

 

申请缓交金额

 

申请缓交时间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系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适用范围:城市及农村家庭经济收入微薄或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学生。

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存一份)。